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发出的甲方单位,现对承建的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的 金海五道、滨海十三路道路照明路灯及配套 采购事宜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报价。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及工程量:
详见附件3 路灯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地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核心区
建设单位: 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 招标方式 进行。
四、投标要求
4.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投标人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本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4.2 本次报价要求投标人具备需要具备相应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末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5 质量要求:明确为: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经一次性验收合格。
4.6 进度要求:明确为:满足甲方及建设整体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要求,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五、结算及付款
5.1 结算及支付原则:结算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周期,同期对投标人进行结算;工程款支付按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进度款的情形,甲方对投标人进行同比例支付,且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方可支付(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投标人要做好垫资准备,不能因付款不及时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5.2 最终结算:路灯施工全部工作任务施工完成,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竣工结算书上报给甲方,由甲方审核无误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
5.3 工程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等比例支付给投标人。
因投标人组织实施的原因导致进度滞后或施工不规范导致甲方被建设单位罚款等情形,甲方按建设单位处罚情形,对投标人双倍处罚,同时把投标人及实际负责人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
金海五道、滨海十三路本次报价清单中全部工作任务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工程量合同内部分付至合同总价的90%,金海五道、滨海十三路道路照明工程项目部收到甲方97%的结算工程款后向投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等项目缺陷责任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到期后30日内无息支付。
5.4 每次支付前,投标人需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供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包含但不限于对账单、原始凭证等)。
六、补充说明
6.1 投标人应配备符合进度及管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及专职安全人员等,人员数量满足甲方及建设单位要求。甲方与投标人应共同确认工程量并进行计量。投标人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不记取);
6.2 投标人应配备专业的资料员,协助甲方完成资料报验及归档等工作;
6.3 承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应委托甲方代发,承包单位应派专职劳务员,承包单位应配合甲方完成投标人所属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宜,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
6.4 投标人所用的材料除符合图纸及设计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产权接收单位要求;
6.5 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超高费、机械进出厂及安拆费等有关施工技术性措施费项目,以及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费、优质优价增强费等施工组织措施费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考虑;
6.6 投标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保险,工程施工结束进入质保期后,期间的日常维护工作(不含水电费)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
6.7 投标人需要协调沟通,保证路灯照明工程验收通过,协调沟通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考虑。
七、报名时间节点
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31 日 18 时 00 分。
八、投标申请报名
8.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将报名文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以PDF文件格式发送到邮箱pmwzepc_bcme@163.com。
九、其他事项
本次中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的最低价中标。
若对招标文件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
15101586831,于工; 15021196432 ,冯工
十、声明
本招标文件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附件1 路灯施工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 专业分包标准合同
附件3 路灯工程量清单
附件4 路灯施工图纸
附件下载:金五滨十三路灯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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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EPC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10 月 22 日